单一选区简单多数代表制(FPTP)
运作方式:在一个选区中得票最多的一名候选人当选。即便不是过半数得票,只要得票最多即可当选。优缺点:结果简单,容易形成政治上稳定的多数党,但落选者所获选票完全不反映在结果中的"死票"问题较为突出。代表案例:英国·美国下议院(选区)、加拿大、印度。
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
运作方式:选民投票给政党而非候选人个人,各政党按得票率分配议席,并按事先提交的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当选人。优缺点:得票率与议席数较为精确地保持一致,多元政治势力较容易进入议会,但常常导致多党并立,需要组建联合政府。代表案例:荷兰、瑞典等众多欧洲国家。
联立式比例代表制(MMP)
运作方式:选民分别为选区候选人和政党投票,先按政党得票率确定总议席数,再用比例代表席位填补选区当选者之外的剩余部分。优缺点:旨在同时反映地区代表性与政党得票比例性,但计算方式较为复杂,也有评价认为选民难以直观理解结果。代表案例:德国、新西兰、韩国(自2020年起引入准联立式比例代表制)。
两轮投票制
运作方式:若第一轮投票中无人获得过半数选票,则由得票最高的1~2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投票,以确定最终当选者。优缺点:当选者较易获得赢得广泛支持(过半数)的正当性,但需要进行两次选举,时间和成本更高是其缺点。代表案例:法国总统选举。
中·大选区制
运作方式:在一个选区中按得票顺序产生2名以上当选者的方式。根据每个选区的议席数,有时也细分为中选区制、大选区制。优缺点:同一选区内可同时选出多个政党·倾向的候选人,代表性相对更广,但选区越大,选民与代表之间的紧密度往往越低。代表案例:日本参议院部分选区、韩国基层议会选举。
间接选举制(选举人团)
运作方式:选民不直接选出候选人,而是先选出选举人团(代表),再由该选举人团选出最终候选人。优缺点:该制度旨在国土辽阔或联邦制国家中较为均衡地反映各地区的意愿,但常因总得票数第一的候选人最终可能落选而备受争议。代表案例:美国总统选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