纸面上是业主,屋里可能还住着人
很多第一次参与拍卖的买家都会惊讶地发现,取得物件所有权和实际掌控这处物件,其实是两个不同的阶段。两者之间的差距,有时候通过协商很快就能补上,有时候则需要通过诉讼慢慢解决。在出价之前就大致判断某个物件更可能属于哪一种情况,也是准确评估这笔交易价值的一部分。
最快的解决办法往往是协商,而不是打官司
交付令比诉讼更快,但支付一笔不高的搬迁补偿、通过协商完成腾房,往往比这两者都更快,因为它完全绕开了排期和强制执行的等待时间。有经验的买家通常从一开始就会把一小笔搬迁补偿列入预算,而不是把协商当作走投无路时才考虑的最后手段。
常见问题
要让占用人搬走,是不是一定要走法院程序?
不一定。很多买受人是通过和占用人私下协商解决的,通常会支付一笔不算太高的搬迁补偿,全程不需要向法院提交任何申请。走法院程序通常是协商失败或占用人拒绝搬离时的备选方案。
整个流程一般需要多长时间?
差别会非常大,主要取决于占用人的法律地位和配合意愿——如果对方愿意配合搬离,几周内就能解决;如果必须走正式诉讼,可能要花上好几个月。提前留出一些缓冲时间,比按最理想的情况规划要稳妥得多。